| 2009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千呼万唤中,人们期盼《食品安全法》能从田间到餐桌,为老百姓端上放心食品;期盼这部法律的严密经纬能为老百姓织牢食品安全的大网;期盼给许多孩子和母亲带来伤痛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从此不再上演。
自2007年12月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时间跨越了3个年头,历经十届、十一届常委会4次审议,终于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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